请问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赣州律师

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:
1、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;
2、主观方面由于故意构成;
3、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、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;
4、客观方面由徇私舞弊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占用土地,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四百一十条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征收、征用、占用土地,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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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为:
1、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。这里的故意,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、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。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;
2、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、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征用、占用土地的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四百一十条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征收、征用、占用土地,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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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由下列要件构成:
1、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;
2、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;
3、客体要件是国家土地管理、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;
4、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占用土地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四百一十条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滥用职权,非法批准征收、征用、占用土地,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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